一是整合审批机构和职责。将新区政府18个部门的216项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全部划入行政审批局,废止了各部门的109枚审批印章,审批人员由600人减至109人。原来需要跑多个部门重复报批的事项,变成一个主体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减少了重复的审查环节和申报材料,实现审批服务由“物理集中”向“化学整合”转变。
二是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行“一口受理、接办分离”改革。建立统一的受理中心,集中受理行政审批局办理的全部事项,变多类别分设的单项窗口为全项受理的综合窗口。推行企业设立“一窗登记、一号受理、一网通办”,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再造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打破“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传统审批运行模式,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要件梳理,简化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审批条件,使关联事项紧密连接、协同办理,实现了全链条、闭合式、整体性“车间式流水线”审批,大幅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平均办结时间仅为改革前的1/4。
三是开展标准化审批服务。以操作规程总则为指导,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原则,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完善审批事项标准化操作规程,对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审查标准、审批时限进行规范和细化,将审批标准固化在审批流程中,让审批行为留痕在固定轨道上,推进依法依规审批。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发证的思路,编制工作手册和办事指南。组建帮办服务队伍,通过政府买单、无偿帮办的方式,全程、全面、全时高效为企业设立和项目审批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推行行政审批非主审要件容缺后补制度,高效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审批服务事项。
四是完善审管衔接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与事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构建审批与监管协调运行审管互动信息交流、重点方面专项会商、审查员审核、观察员参与踏勘四项制度,实现了审批与监管即时衔接。建立“对应职能、即时推送、短信提醒、定期公告”的行政审批信息及结果推送制度,将办结审批事项及时发送至相应监管部门,审批结果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实时监督,同时倒逼主管部门实施同步监督。推行守规承诺制,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库,实行一张审批表、一份承诺书,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建立向社会公告制度,通过审批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告,实现审批信息双推送的完整化。
五是强化审批服务监督。依托政府内网建立全过程留痕电子监察系统,开通服务对象外网跟踪查询功能,确保审批行为规范、协调、透明、高效。利用“制度+科技”固化审批流程,确保从受理、审核到办结、发证全过程公开透明,避免权力寻租,实现信息可追溯,强化了后台监督。加强纪检派驻监督,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实行全天候24小时值守,无偿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项目审批和投诉建议等服务,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