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第八轮机构改革由此全面拉开序幕。这次改革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党、人大、政府(含行政执法体制)、政协、跨军地、群团组织等多类机构改革,是一次系统性、全面性、重塑性的改革。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有利于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与以往历次机构改革相比,这次机构改革在操作层面的重要特征是改变了以往简单搞机构精简、简单搞机构整体合并的传统思路,不简单追求“部门越大越好”,而是寻求机构职能优化,力图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部门制要稳步推进,但也不是所有职能部门都要大,有些部门是专项职能部门,有些部门是综合部门。综合部门需要的可以搞大部门制,但不是所有综合部门都要搞大部门制,不是所有相关职能都要往一个筐里装,关键要看怎样摆布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
重大工作领域决策职能配置中心化、顶层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要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首要的是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这次改革,主要通过组建、升级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推进重大工作决策职能的中心化、顶层化,从而促进对党和国家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从具体职能配置举措看,这次改革,组建了3个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包括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增加了1个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升级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等4个领导小组为委员会。优化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有利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强化对有关领域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进一步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党政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协同化、高效化
从具体职能配置举措看,这次改革通过将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的整体职责或部分职责,并入党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实行合署办公或对外保留原机构牌子,实现了党政机构配置的协同化、高效化。比如,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对外保留国家公务员局牌子);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等。
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协同化举措,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协同化的职能配置,也有利于增强党政机构之间的协调性和联动性,解决党的职能部门和政府机构之间职责重叠交叉、机构间关系不清晰的问题,提高党政机构的整体效能。
职能相近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综合化、集中化
与以往历次机构合并主要采取按照行业合并的思路不同,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采取按功能进行合并的思路进行整合,将2个或2个以上职能相近部门、机构的整体职责合并,组建新的机构,推进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综合化、集中化,主要体现在中央部委机构整合和综合执法队伍整合两个方面。
一方面,在中央部委机构层面,整合相近职能的2个或多个机构,组建新的机构。比如,整合文化部和国家旅游局两个机构的整体职责,组建文化和旅游部;整合科学技术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两个机构的整体职责,组建科学技术部;整合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两个机构的整体职责,组建司法部;整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两个机构的整体职责,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3个机构的整体职责,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整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两个机构职责,组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整合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两个机构职责,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整合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三个机构职责,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
另一方面,在行政执法机构方面,明确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通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形成大市场、大环保、大文化、大交通、大农业的综合执法体制。
综合化、集中化的职能配置有利于减少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和交叉,促进机构之间合并“同类项”,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综合执法体制,增强了行业领域之间的监管合力,有效地克服了主要领域执法队伍分设、相互“打架”的现象。
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整体化、系统化
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实现党和国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这次机构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进行大刀阔斧的机构改革,改变了长期以来许多领域“九龙治水”的碎片化治理格局,推进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整体化、系统化。
一是将多个机构部分职责合并,组建新的具有整体性治理职能的机构。比如,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将商务部对外援助工作有关职责、外交部对外援助协调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等。
二是将1个及以上机构整体职责与多个机构部分职责合并,组建具有整体性治理职能的新机构。比如,将国土资源部1个部门职责和其他7个部门的有关部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自然资源部;将环保部1个部门整体职责和其他6个部门的有关部分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将国家粮食局1个机构整体职责和其他4个部门的有关部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国家林业局1个机构整体职责和其他6个部门的有关部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国家知识产权局1个机构职责和其他2个机构的部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比如,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部2个机构整体职责,与其他4个部门的有关部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3个机构整体职责,与其他2个部门的有关部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2个机构整体职责,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等。
整体化、系统化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方式,有利于避免出现“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各自为政的分散式、低效化治理现象,健全了针对重点问题的治理职责,有利于推动重点领域、难点问题的整体性治理。
政府监管领域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专业化、科学化
这次改革根据机构职能科学配置的需要,对原有机构的整体职责进行了科学拆分、重组优化,提高了机构职能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一是将有关机构的某部分职责并入其他机构,优化有关机构职能配置。比如,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将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查、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等。
二是在原有机构的某部分职责基础上组建新的机构。比如,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利于推进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产业监管的专业化。
三是注重机构职能的专业化分工和制约。这次改革将银行保险的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制度划归央行,新成立的银保监管委员会成为执行者,央行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这既提高了机构的专业能力,又有利于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专业化、科学化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有利于加强政府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强化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对专业化市场、专业化社会事务的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