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下发了《中央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已有超七成中央文化企业改制,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完成改制。
《实施方案》指出,经过多年改革,中央文化企业及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7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日益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仍有部分中央文化企业特别是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
《实施方案》明确了中央文化企业改制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底前,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多项政策支持,包括划拨土地处置、落实税收优惠、工商变更登记、资质资格承继等。
为防止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实施方案》还明确规定,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着力强化企业内外部监督,加强企业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文化藏品等特殊资产的管理,规范财务、会计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