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基本理念根本不同。
不同于福利国家保障国民的社会权利、促进不同阶层的社会团结的基本理念,民生国家基本理念是将保障与改善民生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内涵,社会主义共同体需要共同体成员来共同建设,共同分享。
民生国家是以促进人民发展能力为中心的,由个体、共同体与国家共同承担的改善人民福祉的制度。民生问题需要通过个体、集体与国家的力量来共同解决,与福利国家强调个体权利、国家责任不同,民生国家是共同权利与共同责任。社会主义共同体发展的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将民生问题基本保障之后,就使得人可以从终生劳碌为解决生存问题的境况中解放出来,追求更有意义的生活,真正去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与发展的关系不同。
福利国家主要功能在于再分配,民生国家的功能在于生产、一次分配与再分配都发挥作用,民生国家是以提高人民发展能力为中心的制度安排,它注重通过投资健康、教育对于人民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从而提高人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在就业政策上,不是强调失业救济,而强调就业创造与再就业政策。在贫困人口政策上,也是强调贫困地区与贫困人口的造血功能,通过教育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民生国家具有双重功能:一是社会保护功能,保障市场经济中弱势群体的生活基本需求;二是经济效率促进功能,即通过人力资源的普及性开发,普遍提高人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对于人民的生活而言,国家扮演着不同角色,大致说来,自由主义国家像一个公共服务商店,经典社会主义国家像一个父亲,福利国家像一个保姆,而民生国家则像一个辅导员,辅导员会重点帮助落后的学生,但那主要是为了让他们赶上队伍。
第三,资金来源不同。
社会主义的公有资产使得民生国家比福利国家有更多的资金筹集途径。与福利国家只能依靠税收、社会筹集渠道来为民生问题融资不同,中国有大量的公有资产,能够为民生领域的投入提供新的来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从2017年开始,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试点,统一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10%充实社保基金。
同时,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与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使得中国完全有条件可以按照非市场化的方式,以只支付建造成本的方式,来提供民生的保障房,当然,在过度市场化浪潮中,中国没能很好地发挥这一社会主义优势。
第四,责任主体不同。
从提供机制来看,民生国家建设是个体、家庭、共同体、国家不同主体共同参与、共同提供。
福利国家的制度是去家庭化的,以个体为基本单元进行考虑。中国自古有重视家庭的传统,在今天家庭仍然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单元,这是其他任何机制所无法替代的,中国解决教育、养老等问题都是充分发挥家庭成员之间的作用。中国的民生政策是强家庭化的,是要增强家庭在民生上的功能,比如精准扶贫、低保户等都是以家庭为对象识别和帮扶的,再就业政策也是如此,在下岗再就业阶段就提出需要避免“零就业家庭”的政策。
福利国家陷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国家对于公民承担了过多责任,所以不堪重负。毛泽东时代实际上在国家、个体之间有个重要的共同体就是集体,在农村是公社、生产队,在城市是单位。随着集体经济与单位体制解体,原子化的个体被抛入到市场的洪流中,在过度市场化的环境中,随着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必需品的价格上升,作为劳动者的个体,很多已经无法靠个人力量来解决这些问题。应该积极探索新型的组织化的共同体解决机制,鼓励就业单位、社区与社会组织等积极承担民生品的提供。
就业单位要承担重要的民生责任,一方面就业单位是社会保障金缴纳的重要主体,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就业单位成为员工福利的重要提供者,提供员工食堂,有条件的单位应该鼓励办幼儿园、办学校,集资建房。例如,作为一家民营企业,京东就办了总部幼儿园。
“企业办社会”,“单位办社会”不可以一概视为低效率,与市场机制相比,共同体提供民生产品有其优势所在,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更为重要的是长期契约积累的信任资本,这使得它能够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高质量的民生产品。
第五,去商品化程度不同。
民生国家要求更高程度的去商品化。福利国家的去商品化程度较高,主要是指享受福利的资格上高度去商品化。
民生国家的去商品化主要是指供给机制的去商品化。需要坚持民生领域改革的公益性方向。民生品是极低价格弹性的必需品,民生领域不能作为一个产业来做,而是要坚持民生领域改革的公益性方向,事实上,在这些领域需要推进的改革是去市场化,回归公益性的改革。
要探索基于使用价值的民生品供给方式。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核心就是住房要回归它的使用价值。探索基于使用价值由共同体共同承担的民生品配给方式,将使得大量的寻租泡沫挤出。以住房为例,如果对于居民的第一套住房,按照一定条件,采取实物配售的方式供给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交易的共有产权房,由于土地是公有的,建造成本实际不高,就可以以很低廉的成本,实现“居者有其屋”。
要探索非货币化的基本公共消费制度。可以尝试逐步推行基本公共消费制度,设立基本消费的衣、食、住、行场所,网络购物也设置基本公共消费区。创造性恢复票证制度,每个公民按照一定的配额领取基本公共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该券只能在基本公共消费区使用,同时公共消费区的商品禁止用货币购买,这种制度安排可以和共享经济、社会服务积分结合起来,避免成为养懒人的制度,富人可以将消费券捐赠或者转让(换取社会服务义务的免除)给穷人使用。
民生国家道路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不同于福利国家的一条新路,它更好地处理发展与人民福祉改善的关系,从而既保障了人民福利持续地提高,同时也避免了落入福利国家陷阱。 (作者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国情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