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守住海南生态底线,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省政府此次废止了29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废止的“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18件,涉及凭营业执照申办行政许可的项目、规范企业参与土地成片开发、海南省加快常年蔬菜生产流通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等通知。废止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11件,涉及关于消除白色污染的决定、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全省城市照明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等通知。
省政府要求,予以废止的文件,自废止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记者 宗兆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