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2017)报告收集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旗下14个重污染行业的172家上市公司在2016年度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和披露的环境及环境相关信息和数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整理和分析最终形成。该指数将愿景、经济、治理、排放以及碳指标5个方面企业内部环境信息公开披露的情况作为一级分类,再下设20个二类指标,构建起一个有助于评估和衡量重污染行业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的综合分析框架。
报告表示,从总得分的分布来看,环境信息披露得分主要集中在25-75分的区间中,其中低于10分的企业只有一家。制药业、化工业在低分段所占比重最多。从分类指标来看,有98.3%的企业对“环境政策、方针和理念”进行了披露,该项指标的披露率最高。披露率居其次的是“环保设施的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 和“三废处理情况”这两个指标,披露率均在80%以上。相较而言,仅有15.1%的企业披露了“对合作企业的环保要求”,而“碳排放量和减排量”、“碳减排目标”这两项指标披露率也低于30%。
报告发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还存在“苦乐不均”的行业特征,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差异又与企业内外特征与各种压力等交叉项之间存在明显相关性,也就是说,越有压力越倾向于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例如,污染排放越密集的行业,比如,石化、钢铁、煤炭等,越重视环境信息披露的程度。其中可能的原因在于,一方面这些行业本身就受到政府部门的重点监管和规制,是整个行业的“重中之重”,其环境信息披露的激励较大;另一方面,这些行业的企业规模一般较大,而且大多是国企,它们在环境信息披露上的政治意愿和能力都相对较高。最近一段时期国家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的监管,也促进了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为此,这些行业的上市公司也有动力开展更加积极的环境信息披露,赢得行业内的更大竞争优势。报告同时发现,制药、酿造、发酵三个行业披露得分显著偏低,只在30分左右。这说明部分行业对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乃至环保工作尚未引起足够重视,需要进一步给予政策指引或强制要求。
报告发现,当前我国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总体上,在企业的各种报告中,披露的环境政策主观性较强,大多为主观概括性语言,而在一些较为具体详细的方面,比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荣誉、环境认证、对合作企业的环保要求、碳减排目标等项目、资源直接和间接消耗情况等方面披露不够。这就导致公众无法迅速捕捉有效信息,也给投资者理性决策造成困扰。
该报告负责人、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表示,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有几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对具有不同污染特性的企业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分析,有助于评估和比较不同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上的水平和质量;其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逐年开展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分析,有助于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和质量进行动态化比较和分析;其三,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将有助于形成统一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数据库,为绿色经济、金融的相关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一致性的标准和基础数据依据;其四,构建上市公司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还有助于形成指数型的金融产品,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更多的经济金融支持。
对于如何更好地推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李志青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即要推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需要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合力,建立强制性与自愿性披露相结合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他认为,表面上,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是一项企业自主的环境治理决策,但由于这项工作在福利上的巨大外溢性,决定了企业很难真正主动积极地进行全面环境信息披露,因此,需要制度性的力量来帮助企业完成这项任务。具体而言,一方面,是政府要发挥好规章制度的建设,包括根据十九大报告和环境保护法要求,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制度建设,将证监会、环保部等相关部门纳入到制度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强制力的手段来促使企业履行披露职责;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市场本身的力量,主要表现在推动资本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括在发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采取绿色供应链、绿色融资以及绿色评级等方面的工具,将企业的环境绩效与经营绩效融合起来,推动企业环境信息透明度的自发性提高和改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