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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红利”如何更好惠及于农

发稿时间:2017-10-19 14:12:36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吕培亮 吴少伟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速度加快和拆迁补偿标准的提高,在我国一些农村出现了因拆暴富、一夜巨富的现象。面对从天而降的巨额赔付和大笔补偿,很多农民朋友显得有点不知所措,似乎还没作好持有这笔财富的准备,反而带来一系列的副作用和新麻烦。如果不因势利导和加以引导,科学面对和及时应对这些新问题,拆迁补偿可能给农民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因此,必须把引导、服务等工作贯穿补偿前、中、后全过程,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和和其他机构都要积极介入,以实现广大农民在离开土地之后依然能过上幸福生活。

  补偿前:加强对拆迁农民引导教育

  农村拆迁事实一再证明,众多拆迁农户面对突如其来的数目可观的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除了一些精明的农民进行投资创业和部分保守农民把钱存入银行拿利息外,为数不少的农民开始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有的挥霍无度、斗富比奢;有的沾染赌博恶习;有的冲动消费,买了再买;有的拆迁家庭孩子的价值观、人生观也因此发生变化,不再有追求,而是炫富、颓废、厌学……由于没能合理利用拆迁补偿款,长久下去很可能二次返贫,从而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后患。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尽快采取措施,并把可能发生的问题和预判工作做到前面,以确保拆迁补偿带来的是福而不是祸。

  具体来说:其一,注重思想引导,让拆迁农民把财富当成偶然所得,而不是自己努力应得,用一种感恩心态和谨慎心理去对待和使用拆迁补偿,不能因钱财突然增多而失去心理平衡,应该让拆迁补偿“细水长流”,成为“幸福源泉”。其二,加强形势教育,在向农民发放补偿款前,多向农民宣讲当前经济形势和传导社会压力,让拆迁农民明白就算有了这笔巨额财富,还需要继续努力劳动,才不会坐吃山空。其三,引入理财培训,通过聘请专业金融机构和理财组织对农民进行理财教育,既要引导农民合理投资,确保财富保值增值,让到手的财富“守得住”,也可以通过理财培训渐进性推动拆迁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总之,要吸取以前拆迁补偿的经验教训,通过对拆迁农民的事先引导和预防教育来防患于未然,确保让拆迁补偿成为农民永久幸福的物质保障,而不是成为一时潇洒过后的深重灾难。

  补偿中:重视对补偿农民沟通调解

  在拆迁过程中,面对财富,不少农民的心理受到巨大的冲击,各拆迁户之间首先攀比的是哪家得了多少补偿,公平不公平,更有甚者,有的为了补偿款的分配,家庭破裂、亲人之间大打出手、对簿公堂的案例也不鲜见;有的对补偿不满而暴力抗法、集群上访,类似事件是屡见报端……拆迁使农民的平静生活被彻底打破。可以说,因拆迁补偿而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其形式多样、原因众多和影响深远超出想象。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赔付单位和基层党组织行动起来,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社会调解等方式来共同发力和协同解决,最大可能地让拆迁补偿行稳致远。

  具体来说,首先,在补偿准备阶段,地方政府要树立服务意识、法治思维和共赢观念,建立交流平台、提供沟通机会、注重解释说明,做到与赔偿农户多见面、多说明、多协商,及时发现问题、真诚解决问题,在坚决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实现法定补偿与人文关怀相统一。其次,在补偿落实阶段,赔付单位应立足当地实际情况,在运用市场机制和与民协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拆迁补偿款使用的新路子和补偿方式的多样化,在确保拆迁补偿足额到位和坚持“先生产后生活、先保障后消费”原则下,最大限度发挥拆迁补偿正效应和提高农民幸福保证系数。最后,在补偿后续阶段,基层政府、拆迁户代表、有威望干部群众,包括法院在内的司法机关,要行动起来,对因拆迁补偿引发的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衍生和突发问题,或行政界定、或社会调节、或司法审判、或协同发力,来确保拆迁补偿不留尾巴、不留争议、不留矛盾。总之,在拆迁补偿过程中,肯定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矛盾,只要我们重视沟通调解,所有问题都能得到有效解决,从而为拆迁补偿给农民带来幸福创造尽可能条件。

  补偿后:积极对有钱农民指导帮扶

  在现实中,拆迁农民在得到一笔为数不菲的补偿同时,他们也失去了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安身立命之所。如何让这笔财富真正得到合理使用,变成家庭建设的资金、成为家庭成员再充电的物质支持等,这是当前必须面对和亟待思考的一个大问题。近年来,党和政府在对待农民拆迁补偿的问题上,更多关注的是补偿金是否偏低、是否准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等问题,而较少关注农民拿到钱后如何合理使用问题。客观地说,拆迁补偿后并非万事大吉,恰恰相反却是拆迁又一个开始,这个开始如果处理不当或“冷处理”,往往会使拆迁前功尽弃,甚至成为拆迁农民巨大灾难的开始,因此要通过指导帮扶来打通拆迁“最后一公里”。

  具体来说:第一,补偿款发放后,政府部门要随时跟踪、关注拆迁农户的动向,对带头赌博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儆效尤;对于向农民高息揽储的非法融资的不法分子,要予以严厉打击;对于补偿后农民的铺张浪费等错误行为,要批评教育指导,等等。简言之,政府要协调力量积极介入,不能无所事事、不管不问。第二,加强职业培训和鼓励创业,拆迁失去土地后由于缺乏就业能力,应积极引入各种形式培训,提高他们谋事创业能力;加强对被拆迁农户各种扶持,鼓励他们抱团干事创业,并给予必要专业指导、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他们创新思维发展二、三产业,实现拆迁农民失地不失业,生活有保障。第三,对部分特殊家庭和弱势群体要完善社会救助,同时进行前瞻考虑。可按照城市居民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包括养老、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在内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资金可采取由政府、农民共同出资,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为拆迁农民今后幸福生活托底。总之,拆迁补偿绝不意味着拆迁终结,更不能一补了之不管不问,而应树立后续思维,将拆迁补偿给农民带来幸福作为一项长期不懈的民心工程和奋斗目标来真抓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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