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增强创业创新和新动能对就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市场化、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双创示范基地等创业载体,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健全差异化政策体系,支持科研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同时突出扶小帮弱,尤其要抓紧出台进一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措施。注重通过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新动能成长和鼓励灵活就业等,创造更多新岗位、培育就业新增长点。
2.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精准帮扶,对特殊困难毕业生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通过落实地方和企业主体责任、中央财政资金奖补、加强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托底等,做好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水平,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加大残疾人、贫困人口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3.促进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课程内容等与产业升级、社会需求对接,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支持行业企业办技校,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创造条件。
4.加快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和社保等政策,加快推进网上社保,促进异地参保及转移接续便利化。推广“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5.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除就业歧视,严厉打击以招聘就业为名侵害求职者权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
2.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
3.围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着力打造互联互通、智能化的新型外贸基础设施,鼓励建设覆盖重要国别、重点市场的海外仓,加强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4.按照包容审慎有效的要求加大监管创新,促进各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大力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会议还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