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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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2017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意见》强调,“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要深度挖掘优秀企业家精神特质和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的核心特质是什么?
常修泽:谈企业家精神首先需要界定企业家。“企业家”一词源于法文,原意带有冒险家的意思。在英语中,企业家一词entrepreneur意指创建企业并担任经营管理职责的指挥者。但要注意的是,一般的企业经理并不能称之为企业家,我在1994年出版的《现代企业创新论》一书中说过,“只有那些有创新思想并有创新业绩的企业经理才能称得上企业家”。
经过20多年的探索,我的认识有所深化。近年来,我从人的发展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尝试着把熊彼特“创新”标准的基本内核,与包括中华文化价值在内的人类文明的“情操”以及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经济人”的经典理论结合起来,重新界定企业家的特质。在今年发表的《企业家阶层新论》中,我提出了企业家的三条特征。
一是“创新”。这是最基本的且无争议的特质定位。企业家作为“新的技术力量的产物”,应成为新技术发展的创新力量。有创新则有企业家,无创新则无企业家,这是大家公认的。
二是具备一定的“情操”。早在2500多年前,中国先哲就提出了仁、义、礼、智、信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一整套道德价值准则,不少商家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经商的信条。当前,某些企业家创办企业,其目标未必是单纯为了获得巨额回报,而是要解决社会的某一具体问题,基于物质而超越物质层面,这就是我们讲的人文关怀与独立自由精神。企业家如果不具备人文关怀与独立自由精神,就很难发现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也很难“创新”解决。强调企业家的人文关怀特别是“情操”问题,有助于使企业家群体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诚信观、价值观,协调企业家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关系。
三是“复合经济人”。“经济人”概念是亚当·斯密提出的。今天在给企业家定义时,我想加上“复合”二字,“复合”是何意?就是实现“利己”与“利他”的统一。企业家作为经济组织的指挥者,毕竟不完全是慈善家,不能否定其经济利益,但要把“利己”与“利他”两点统一起来,是“复合”型的。
“创新”“情操”“复合经济人”,将这三者融合起来看,企业家的形象就立体化了,其精神特质也就显现出来了,也更具有新时代的特质。
刘志彪:企业家精神的核心特征有二:一是能够发现机会;二是能够及时果断地把这些机会商业化地利用。这些特征的外在表现,就是企业家精神具有熊彼特讲的“破坏性”或“毁灭性”创新的特性,它是决定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要素。
刘海云:关于企业家精神,我认为主要有三个关键词。
首先是“创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节奏明显加快,这个时候,如果固守传统、抱残守缺,就会为市场所抛弃,诺基亚、柯达等辉煌不再即是典型的例子。只有通过不断地创新、不断地突破企业原有的增长方式才能站稳脚跟,也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其次是“坚持”。做企业是一项长期不懈的工作,要经受市场激烈的竞争,把企业做大做强,可能要坚持10年、2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因而必须具备足够的耐心和坚守的精神。
再次是“社会责任”。除了“创新”与“坚持”,更为重要的是“社会责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激发了企业家的爱国情怀,以为国家创造更大的价值为己任,自觉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我认为,这是企业家精神的核心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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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能否请您谈谈当前我们为什么要强调培育壮大企业家队伍、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常修泽:请注意习近平总书记的这句话:“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这句话很重要,但现在宣传不够,社会上很多人不知道。之所以要培育壮大企业家队伍及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我认为,是由企业家在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中所担负的重要使命决定的。具体地说,主要有三点。
一则,他们担负着深化企业改革,特别是深入推进结构性改革的“领先者”使命。结构性改革的实质在于用市场化来激活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和管理五大要素,而管理要素的载体就是千千万万个企业家。如果不能有效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深化改革特别是结构性改革,就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则,他们担负着新一波对外开放浪潮中的“开拓者”使命。当前,对外开放不仅是引进来,而且要走出去,要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等。走出去的主体主要不是政府,而是企业。因此,我们尤其要强调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以发挥其参与国际合作的引领作用。
三则,他们担负着中国经济创新的“主力舰”使命。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创新方面任重而道远。企业家作为从经济内部对包括制度、技术、市场、管理等一整套体系发起攻势并进行创新的“指挥者”,担负着不可替代的引领创新的特殊使命。
从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中所担负的重要使命看,企业家是我们国家稀缺的资源,也是宝贵的资源。
刘志彪:一是从经济理论上讲,企业家的创业创新能力,表明其是直接创造财富的主体,我们国家要摆脱中等收入陷阱,就需要创新和财富充分地涌流,这当然要大力培育、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的创业创新精神;二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看,习近平总书记讲要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这里的“关键少数”其实就是三支队伍的建设,即干部队伍、科技人员队伍、企业家队伍。其中,企业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舞台的主角,是我们这个工商时代的英雄;三是从实践上看,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关心爱护企业家与侵犯企业家利益、财产甚至个人安全的不良现象,影响了企业家的预期和积极性。这些问题不克服、不解决,就会影响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刘海云:近年来,振兴实体经济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脱“虚”转“实”成为新的发展方向。国家层面在关键时刻提出发挥企业家作用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我认为是抓到了问题的根本。
经济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而企业家则是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人力资本。近年来,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发展趋势向好。但也有一个突出问题值得关注,即经济脱“实”向“虚”。为此,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作为企业发展的“舵手”,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必将带动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的发展,实体经济的振兴也必然要靠一批优秀企业家的引导。因此,培育壮大企业家队伍、进一步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事关实体经济发展的大局,需从战略的高度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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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当前,“企业家是一种特别稀缺的社会资源”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导致这一现状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
常修泽:近年来,企业家精神不振的问题开始为多方所关注,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家群体对未来的预期不乐观及信心不足上。
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问题也很复杂,但可以理出几条头绪来。一是社会对企业家群体不够尊重。二是产权保护不到位,企业家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一碗水没有端平”,主要表现在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家的保护上。四是政商关系和内部关系尚未理顺。政商关系是企业家群体遇到的最为棘手的关系,既存在“关系不清”的问题,也存在政府对企业家“感情不亲”、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在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选择和配置上,受传统“官本位”体制的影响,“错把经理当官员”,尚未形成企业家市场选择和配置机制。五是缺乏社会容错与自我纠错的机制。一方面,整个社会尚缺乏一种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氛围,尤其是对企业家在先行先试和企业创新中的错误和失败缺乏“容错机制”。另一方面,企业家的自身素质也有待提高,一些企业还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
刘志彪:一是企业家作为一种发展资源,作为创新和创业的具体实践者,本身就是稀缺的。如果这个资源不稀缺,那哪个国家都可以成为高收入富裕国家了。二是现实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一种鼓励人们通过读书做官、鄙视经商的不良倾向,这会阻碍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也是导致中国企业家生存发展环境不够优化、中国缺少真正企业家的重要因素。三是实践中,一些企业家的特征呈现为“贫困主导型”,即在贫困时追求创业赚钱,赚了钱之后富裕了,就不思进取,从而导致企业家精神退化,这也会影响国家实现长期的、稳定的经济增长。
刘海云:首先,在当前条件下,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发展加快,从而对优秀企业家的需求加大,使企业家在质量和数量上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求,导致供不应求。
其次,有利于企业家精神发挥的环境条件还不足。企业家成长的环境条件至关重要,环境条件包括体制、股权等等,这是制约企业家成长的重要部分。
其三,企业家人才的培养方式滞后。当前,企业家在来源上主要靠高等院校培养和企业培养,但一方面,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很多都达不到企业的要求,主要是由于院校培养模式中缺少实践,与实践脱离,得不到企业的重视。另一方面,企业培养的人才缺乏应有的理论知识,过分重经验轻理论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有一部分经理人看不懂企业资产负债表,没有掌握专业知识就盲目进入金融、高科技、互联网等行业,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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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报:企业家精神的培育是一项长期工程,非一朝一夕即可达成。您认为,我们当务之急需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常修泽:我认为当务之急是保护企业家的“环境再造”,具体来说,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重企业家的有利氛围。我在1994年出版的《现代企业创新论》中提出了9个字:“正其名”“复其位”“厚其薪”。20多年过去,应有新的追求:“正其名”,应肯定企业家是当代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性群体之一。“复其位”,应设立全国性的企业家维权服务平台,以保护其在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方面的权利。“厚其薪”,“薪”不单是薪酬,而是指资产和更大范围的财富问题,应建立使企业家专心创造财富、安心享有财富、随心支配财富和放心传承财富的机制。
第二,切实保护企业家的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产权”要从广义的意义上来理解,不仅包括传统的物权、债权、股权等,还包括与企业家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各种“人力资本产权”等。从目前的产权保护实践来看,虽然这一点受到广泛关注,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必须真刀实枪地实行产权保护。此外,还必须清理各类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达标评比,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乱摊派、乱评比等现象。
第三,以“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为核心,为各类企业家创造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完善相关的法制保障。
第四,塑造新型的政商关系,在强调“亲”“清”的同时政府还应做到“服”“扶”。所谓“服”,主要针对某些政府干涉过多的问题,建议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优化服务并落到实处。所谓“扶”,就是要健全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家参与机制,完善涉企政策和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各级党政机关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联系企业制度。此外,还需采取一套完整的支持企业家创新的政策举措,即从完善对企业家的服务出发,强化实在的、管用的支持政策体系。
第五,建立社会容错和企业家自我纠错的机制,从内外两个方面促进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和保护。从社会角度讲,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一大要义,在先行先试和企业创新尤其在企业制度创新过程中,出现失误和失败是难免的,对不涉及违规决策、没有不当利益输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容错的,应予以宽容,从而为企业家精神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自身角度讲,“社会越容错,自己越应自觉”,企业家应加强自身修炼,特别是仁义、诚信、家国情怀等品质的修养和锻炼。须知,企业家在品质方面出现问题,不仅影响自己形象,而且影响企业和社会。
刘志彪: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与良好营商环境之间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中国改革开放近40年的历史,既是企业家精神的形成、释放和发挥作用的历史,也是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的进程,否则中国经济不可能维持30多年的持续稳定增长。现在,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之所以不尽如人意,主要是营商环境出了问题,在法治机制嵌入市场运行的方面,一些问题还比较严重。为此,必须在改善和优化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上下功夫。
第一,实现产权保护制度的法治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颁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抓紧编纂民法典,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现在讲保护和鼓励企业家精神,其实不如讲稳定其政策预期,稳预期其实就是要稳政策,稳政策更需要稳法律法规,稳市场营商环境。
第二,要由产业政策管理转向竞争政策或反垄断法,并以此来规范市场秩序和行为。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面临的发展问题已经不是没有市场竞争,也不是没有市场自由,更不是没有发展竞争,而是缺少“平等竞争”,缺少自由竞争的公平环境和条件。因此,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首先必须推进经济从“发展竞争”,转向“平等竞争”,确立横向的竞争政策在整个政策体系中的优先地位,明确竞争政策或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这是我国在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体现。
第三,宏观经济政策法治化。宏观政策是政府调控市场的手段,它将形成企业主要的市场营商环境。与市场会存在失误一样,宏观调控政策也会产生失误。为防止宏观调控政策出现随意性、盲目性和不协调性等问题,需要把政府的宏观调控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主要包括:一是依法划清宏观调控的范围,防止随意扩大调控领域;二是要界定宏观调控职权,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投资清单、财力清单管理,并把其逐步公开化;三是要规范宏观调控行为,明确宏观调控方法,防止随意性、盲目性;四是要强化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性,明确宏观调控责任。如金融宏观调控,直接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关系到避免出现大规模、系统性金融危机,需加强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这“一行三会”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合性。
刘海云:培育企业家精神,首先必须保障企业家的基本权益。应努力营造尊重和保护优秀企业家的社会氛围,提高其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以新视角看待企业家。同时,要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增加企业家代表委员的比重,提供企业向政府建言献策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