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五位一体”构建大督察格局。一是明确督察主体。把改革督察的责任主体划分为五个层面,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专项小组、市委改革办、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分级分层根据权限开展督察工作,构建了“横向联动、上下贯通”的督察格局。二是落实督察责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市督察工作负总责。各专项小组负责本领域的改革督察,重点督察牵头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改革工作,着重督察部门间协调难度大、政策关联度高的改革工作。市委改革办负责全市改革督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任务推进。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承担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察。各县市区加强改革自查,定期跟踪并报告改革落实情况。三是强化督察职能。制定了《邢台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督察办法》,使督察重点更加突出、督察程序更加规范、督察效果更加明显,确保督察有力有势、有章有序,形成了抓督察落实的整体合力。
二、以“一把手”示范引领打开督察新局面。坚持把督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把领导干部作为改革落实的“第一推动力”,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一是重要督察任务亲自部署。市委书记王会勇坚持每月主持召开市委深改组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对重点改革事项及时批示,在《省委督查室关于对实行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上批示:“①下周要全部完成;②‘两办’督促各级河长近期要检查所负责的河段防汛、环保等工作”。自2017年4月份起,市委深改组会议逐个听取专项小组组长、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改革情况汇报。二是重要督察难题亲自解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扑下身子抓落实,特别是涉及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行政审批等重点改革事项亲自上手、亲自解决问题。三是坚持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市委书记确定“处置房地产遗留问题的意见、行政审批局经验推广、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经验推广”等三项重点改革亲自督办。市长确定“去产能、城乡医保改革、环保执法垂直管理”等三项重点改革亲自督察。明确由各专项小组组长亲自督察事项22项,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督察事项92项,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亲自督察事项129项。会勇书记还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每次来汇报工作时首先要汇报项目建设落实情况,以此推动邢台改革发展加力提速。
三、以聚焦“五点”把握督察核心。坚持督察工作既“全面深化”,又“精准发力”,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提升。一是把握要点。对132项年度改革工作要点任务和20项重点改革任务建立督察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7月初组织开展了上半年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全面督察,形成进展情况一览表,已完成63%。二是突出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以及省、市委深改组会议议定事项开展督察;围绕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大改革事项、重要批示件和交办事项开展督察;围绕全市重点改革事项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项目建设、大气污染治理等开展督察,重点打好“稳增长”和“惠民生”两张改革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市累计开展改革督察活动738次,其中专项小组24次,市直部门185次,各县市区529次。上半年,市委改革办向市直单位下达《邢台市重点改革事项督办卡》64份,向市领导发改革督察提示函4份。谋划下半年重点改革督察244项,其中专项小组24项,市直部门88项,各县市区132项。三是攻克难点。坚持以督察为改革破冰,清除制约发展的“堵点”、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公共服务的“盲点”。比如,针对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政策落实等难题,对17个县市区开展了联合督察,针对查出的6方面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四是注重试点。对承担的27项国家级试点和35项省级试点组织开展了全面督察,形成《改革试点任务进展情况一览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列出“2017年度第一批加快推进的改革事项清单”,年底前将12项成熟改革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到位。五是打造亮点。坚持边督察边总结推广,及时把有效的实践理论化、成功的做法经验化、零星的探索系统化、有效的措施制度化。据统计,上半年有53项改革在全省甚至全国叫响,其中,威县“金鸡帮扶”模式成为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参考资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全省第一个挂牌成立,邢台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环保机构垂直管理的设区市,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巨鹿县公立医院改革成效等,打造了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邢台改革经验”、“邢台改革模式”。
四、以“八项督察机制”实现改革督察常态化。立足于督准、督实、督出成效,不断丰富督察内容、创新督察方式、提升督察实效,打通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一是督察台账机制。拉出督察事项清单建立台账,实行“挂账督办、按期要账”,达不到效果的认真整改。二是日常督察机制。通过下交办卡和督办卡、电话督察、微信群督察等开展日常督察,执行“月通报”制度,实行“月月算细账、年终报总账”。三是专项督察机制。根据改革需要或市领导意见,就某一项或某方面改革进行专项督察,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四是全面督察机制。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对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情况进行督察。五是督察通报机制。通过情况反馈、会议通报、督察通报等形式,通报督察情况,举一反三、整改到位。六是督察考核机制。制定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督察考核办法,市委改革办会同市委考核办等部门,与党政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权重占10%。七是改革评议机制。将群众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改革任务是否完成的重要标准,作为改革督察的重要一环。比如,7月5日在市行政审批局各个窗口向办事人员发放《简政放权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调查问卷》,有效避免了改革任务不落地、改革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八是督察问责机制。对在督察中发现的行动迟缓、效能低下、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提醒、约谈、批评、通报,直至向纪检部门提出问责追责建议,向组织部门提出干部调整建议。
(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卢志文 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