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以来,在我国形成了良好的“双创”氛围,在很多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涌现了不少创业创新典型,“双创”在群众中的认知不断提升,国人的创新积极性被激发出来。
会议指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双创”推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对保障和扩大就业、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国民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为贯彻和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在国内建设了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在国内形成了创新热潮。一大批行之有效的“双创”模式、经验应运而生,有力促进了扩大就业和经济发展新动能培育。但也应看到,“双创”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伴随着一些新问题,比如部分“双创”孵化器、基地“挂羊头卖狗肉”,甚至还存在以“创”骗补等情况,支持创业和创新的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合理调整。
为进一步营造融合、协同、共享的“双创”生态环境,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创业创新实效,此次《意见》中提出五大举措:
一是创新政府管理。加快推动涉企证照登记和备案的各类信息整合至营业执照,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对内外资企业推动实施一个窗口登记注册和限时办结;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推广自主申报;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进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适当放宽互联网教育等行业准入条件;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二是优化“双创”服务。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简化专利等无形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实现协议、挂牌或拍卖定价;大力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推动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完善知识产权运用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
三是拓展融资渠道。支持地方性法人银行增设从事普惠金融服务的小微支行等;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并支持保险公司提供相应保险服务,鼓励地方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稳步扩大创业创新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推动国家出资的基金设立扶持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创投基金;探索对创投孵化器等比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政策扶持。
四是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大型企业开展内部“双创”,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研究实施更有效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双创”的措施;依托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支持关键领域和瓶颈环节技术改造;制定发布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
五是强化人才支撑。适应新型和灵活就业形态,完善社保、税收等相关政策;落实和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创新主体对人才激励的自主权;简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录程序;简化外国高层次人才办理在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证件程序,开展安居保障等“一卡通”试点;外国留学生创业凭高校毕业证等可申请居留许可;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新启动支持计划;把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纳入“双创”相关政策支持范围;返乡农民工可在创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