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强调,要全面领会中央深化改革精神,准确把握司法责任制改革总体要求,坚持正确的改革方法论,认真总结、汲取地方实践经验,探索改革的实现路径和实现形式。要坚持标准、从严控制,高质量完成最高检首批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从严掌握入额比例,严格入额条件,规范入额方式,建立科学的员额退出机制。要扎实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与检察长领导检察院工作相统一,科学设置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同步研究建立与新的办案机制相适应的检察权运行监督和管理体系,促进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