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现场。 孙若丰 摄
5月31日,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深化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更加有力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就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孟建柱同志出席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队伍予以高度评价,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全国法院广大干警是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深刻阐明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就深化刑事审判工作改革,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提出明确要求,对于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推动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发展,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
周强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刑事审判工作反映着一个社会法治文明进步水平,是国家法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刑事审判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能,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震慑、预防功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效维护国家政权、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周强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党的十八大和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在党中央及中央政法委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工作改革扎实稳步推进,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要深入总结工作经验,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切实服务和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分析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增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周强要求,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适应法治文明进步趋势,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公正等原则和理念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每一个司法裁判上。要深刻认识到刑事审判最大的风险是发生错案,刑事法官重要的职责是防范错案,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牢牢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真正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坚持全案考察、综合衡量、精细权衡,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确保宽严有据、宽严适度、罪责刑相适应,防止机械办案,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公正裁判赢得人民群众支持认同。
周强要求,要深化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刑事审判工作改革发展。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司法证明实质化和控辩对抗实质化,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使庭审真正成为解决罪、责、刑问题的核心环节。要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和刑事速裁、量刑规范化等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推进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发展完善。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提高刑事审判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刑事案件证据标准体系建设,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提升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
周强强调,要坚持不懈抓好刑事审判队伍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刑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刑事法官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的水平,坚持以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为指引,结合社情民意,透过法条吃透法律精神,体现法律目的,贯彻法律原则,确保裁判结果公平正义。要强化监督制约,完善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严格防控廉洁风险。要坚持严格管理与热情关怀相结合,加强职业保障,提升刑事审判岗位的职业尊荣感,为法官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何晔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国庆、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傅政华、国家安全部副部长苏德良、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赵鸣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并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通报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南英、姜伟、张述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孙华璞,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海泉,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胡云腾、刘贵祥、裴显鼎出席会议。
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全国律协、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王文忠、王屴、石磊、俞学文、费玲、徐强,全国政协委员卞志良,专家学者代表高铭暄、陈光中、樊崇义、何家弘,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以及刑庭庭长,以及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会议。(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