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答:从医疗服务供给侧看,政府办医主要负责保障最核心最基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产品。但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健康需求,仅靠政府力量是不够的,必须更加全面和充分地利用好全社会资源,增加多种层次和样式的医疗服务供给,对政府办医形成补充。
问:《意见》重点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哪些医疗服务?
答:在综合分析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基础上,结合社会办医现状和特点,《意见》就鼓励社会办医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提出7个重点发展方向。具体包括,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积极发展个性化就医服务;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探索发展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
需要强调的是,《意见》提出的上述发展方向,意在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服务内容升级和服务模式创新。社会办医对提供哪些医疗服务具有自主选择权。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
问:放宽市场准入、拓宽发展空间是社会办医疗机构普遍关心的问题,《意见》对此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一是以放宽准入促服务供给。《意见》要求各地统筹考虑多层次医疗需求,制定完善相关医疗资源规划,完善规划调控方式,优化配置医疗资源,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二是以简化优化审批促效率提高。《意见》提出,各地要出台实施细则,优化规范各项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限,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向社会公布后实施。积极推进一站受理、窗口服务、并联审批,推广网上审批。三是以投资合作促做优做强。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入战略投资与合作方,加强资本与品牌、管理的协同,探索委托知名品牌医疗实体、医院管理公司、医生集团开展经营管理等模式。四是以对外开放促竞争力提升。吸引境外投资者通过合资合作方式来华举办高水平医疗机构。
问:《意见》提出了哪些新的支持政策?
答:一是加强人力资源保障。二是落实完善保险支持政策。三是推进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四是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五是合理加强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