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作为推进这一改革的政策源头,2016年7月由国务院出台的 《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已然明确提出,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根据《意见》提出的一系列目标,不难发现,统一城乡义务教育涉及方方面面。比如,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自《意见》印发以来,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围绕一系列目标要求展开了工作。据介绍,教育部广泛开展文件宣传解读,积极推动部署落实。其中,诸如明确分工、印发《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完善城乡经费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制订配套落实文件等工作均意在将《意见》任务和要求逐一落实。
但值得注意的是,城乡义务教育的统一绝非简单的追评标准,深层次的结构调整更显重要。这一点在决策层也早有共识明确。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不是简单的农村学校向城市学校看齐、低标准学校向高标准学校靠拢的问题,不是简单做加法、扩资源的过程,而是一个补短板、达标准、优结构、提质量的过程,其中还涉及一系列的内涵发展、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建设。
对于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显然应将其置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下看待。毕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到来之际,尽快补齐原本在教育领域的欠账,对于全面小康的实现有着决定性作用。而对于一体化发展,补齐短板至关重要。
毋庸讳言,对于城乡义务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包括统筹推进均衡教育资源、提高教师待遇、保障贫困生源就学等政策落实,都无法绕开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因此,摆在各级教育部门面前的问题是,如何用好这些投入以促进义务教育均等化更快实现。显然,这不光是投入经费就能实现的,必须仰仗严密、高效、公开、透明的经费保障和运行制度设计方可达成。既然教育主管部门正在积极促成《意见》各项要求的逐层落实,不妨呼吁各界对此抱以期待,静候2020年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目标的最终实现。